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:指挥信号应明确 , 并符合规定;吊挂时,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,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;绳、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;指挥物体翻转时,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,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;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,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直支承装置; 多人绑挂时 , 应由一人负责指挥。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,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起吊后,再平稳地吊运 ;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 , 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 , 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;流动式起重机 , 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、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;对无反接制动性能地起重机,除特殊紧急情况外,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。